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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学生管理制度

学生到医院实习是理论联系实际,巩固基础理论知识全面掌握技能、技术,使其毕业后成为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医务人员。为确保整个实习过程顺利地、高质量的完成,规定如下制度,必需严格遵守执行。

一、考勤制度

1.学生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“考勤制度”及医院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。

2. 按医院规定,实习期间只安排周日休息一天,其它假期根据医院情况而定,护理专业特殊科室休息由护士长安排,但每月休息不超过4天。

3.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,累积迟到三次或早退三次,均按旷工一天算。

4.学生不得私自调班,凡属私自调班,双方均按旷工算。

5.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旷工累积达3天以上者退回原学校处理。

6.学生实习期间因病休假,必须持有本院诊断证明(盖章),到科教科登记,批准后方可休病假;急诊可以在当地卫生院或以上级别医院就诊、并由家长致电科教科请假,上班后持诊断证明到科教科销假。病假四周以上,需得到原学校批准。

7.实习期间一般情况不得请事假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,经批准后方为有效,事后补假一律无效,均按旷工论。事假一律由医院科教科批准,超过一周由原学校教务处批准。考研或招工面试、考试辅导只准两周假,而且学生参加考研、招工面试等活动,还应出具相应证明,方予准假。

8.学生在实习期间病事假累积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/3,应随下届学生重新实习。病事假累积少于1/3时间,要在该科室补足实习时数,带教老师方可签字,否则按实习未满期论。

9.实习学生应提前10-30分钟到岗,做医办室卫生,巡视病人,了解病情并向主管教师汇报病人情况。

二、赔偿制度

学生工作期间确属因不负责任,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私自操作,而损坏的一切物品,除由学生个人承担责任,负责赔偿外,要酌情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。处理包括:口头批评、书面检查、记录手册、停止实习。

三、学习制度

1.按学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任务。

2.实习学生必须每周参加科教科或教研室组织的小讲课、病历讨论、教学查房。

3.实习学生(临床专业)在出科前必须上交两份病历。

4.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公益活动,如大型义诊、体检。

四、学生宿舍管理规则

为了促进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,保证学生有一个舒适的学习、休息的内环境,更好地完成实习及学习任务,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美德,特做如下规定:

1.每间学生宿舍配备床、床头桌、方凳、电灯、空调,门窗玻璃齐全。对上述家具、设备统一编号后由各室长签字备案。每名学生交纳家具、设备保险押金。实习结束,离院前经科教科检查宿舍内家具、设施完备、卫生合格由室长交回全部钥匙,管理部门开具证明并退回原保险押金,方能办理离院手续。否则,不予以办理。

2.室内家具、设备损坏或丢失,由损坏者赔偿。经调查无人承认,无处查寻者,由住房押金中扣除赔偿。对故意损坏家具设备者除

赔偿外,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,对屡教不改或态度恶劣者给予纪律处分或停止住宿。

3.室内家具、设施属正常损坏,以旧换新,无原物不予换新。非正常损坏,赔偿金额按被损坏物品的新旧程度和损坏程度折价。故意损坏赔偿100

4.经常保持个人和室内外整洁,坚持卫生值日制度,每天整理打扫。卫生不合格限期停课打扫,停课期间考勤按旷工计。

5.不允许在宿舍从事酗酒、赌博或在异性宿舍过夜等非法活动。一经发现停止实习退回学校。

6.宿舍严禁使用电炉、“热的快”等电器,一经发现停止住宿。

7.应注意节水节电,发现浪费现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,对屡教不改或态度恶劣者给予纪律处分或停止住宿。

8.严禁留宿非住宿人员(包括本院实习生、职工),一经发现停止住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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